台湾修正食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 涉及六大关键调整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4 02:03:57 浏览量:
食品伙伴网讯 2025年5月22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0016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草案。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 修正并增订责任厂商应建立常态编组及其负责之事项。(修正条文第二条)
二、 修正并增订回收销毁计画应包含之项目及保存方式。(修正条文第三条)

三、 增订责任厂商对回收产品及其库存品之置放,应与其他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有效区隔并明显标示。(修正条文第四条)
四、 增订回收进度应每日於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电子系统登录。(修正条文第五条)
五、 修正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监督责任厂商执行回收销毁作业之事项。(修正条文第七条)
六、 增订回收销毁纪录之保存年限。(修正条文第八条)

卫授食字第1141300016号附件(修正草案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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