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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酱标签标识规定解析:企业标准下的配料表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0 02:06:07    浏览量:
   咨询内容:
 

答复|关于食品标签中配料标识问题(图1)

  黄豆酱有国家标准(GB/T 24399),且在产品中的添加量小于25%,但是采购回来的黄豆酱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标签中配料表需要直接标识为黄豆酱,还是需要标识为黄豆酱(**,**,**,…)?
 
  答复内容:
 

答复|关于食品标签中配料标识问题(图2)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GB 7718-2025)第4.3.3款规定,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可不标示其原始配料。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答复|关于食品标签中配料标识问题(图3)

 

答复|关于食品标签中配料标识问题(图4)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